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
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综述(四)
发布时间:2021-12-10 00:00:00     点击量:5428次    作者:管理员   分享到:

“在整个发展过程中,我们都要坚持节约优先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,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,不能只讲发展不讲保护,不能只讲利用不讲修复,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,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,多谋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善事,多干保护自然、修复生态的实事,多做治山理水、显山露水的好事,让群众望得见山、看得见水、记得住乡愁,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,还自然以宁静、和谐、美丽。”2018年5月18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。


2020年1月6日,习近平主席在给世界大学气候变化联盟的学生代表回信中指出:“40多年前,我在中国西部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小村庄劳动生活多年,当时那个地区的生态环境曾因过度开发而受到严重破坏,老百姓生活也陷于贫困。我从那时起就认识到,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,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己。”


“我多次强调,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,人类必须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。这次疫情防控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,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,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。”2020年4月10日,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时指出,“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不断触及自然生态的边界和底线。要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,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