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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
发布时间:2020-03-26 09:17:18     点击量:5749次    作者:管理员   分享到: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策划、实施、检查、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。

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愿望的企业:

a 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;

b)  运行并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

c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评价

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其他组织,可参照本标准相关要求执行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90002008   质量管理体系  基础和术语

GB/T 213742008   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  基本词汇

3 术语和定义

GB/T 190002008 GB/T 21374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  

知识产权  intellectual property

在科学技术、文学艺术等领域中,发明者、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,其范围包括专利、商标、著作权及相关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、地理标志、植物新品种、商业秘密、传统知识、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。

[GB/T21374-2008,术语和定义3.1.1]

3.2  

过程  process

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。

[GB/T19000-2008,定义3.4.1]

3.3  

产品  product

过程的结果。

1:有下列四种通用的产品类别:

——服务(如运输);

——软件(如计算机程序、字典);

——硬件(如发动机机械零件);

——流程性材料(如润滑油)。

许多产品由分属于不同产品类别的成分构成,其属性是服务、软件、硬件或流程性材料取决于

产品的主导成分。例如:产品“汽车”是由硬件(如轮胎)、流程性材料(如:燃料、冷却液)、

软件(如:发动机控制软件、驾驶员手册)和服务(如销售人员所做的操作说明)所组成。

2服务通常是无形的,并且是在供方和顾客接触面上需要完成至少一项活动的结果。服务的提供

可涉及,例如:

——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(如需要维修的汽车)上所完成的活动;

——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(如为准备纳税申报单所需的损益表)上所完成的活动;

——无形产品的交付(如知识传授方面的信息提供);

——为顾客创造氛围(如在宾馆和饭店)。

软件由信息组成,通常是无形产品,并可以方法、报告或程序的形式存在。

硬件通常是有形产品,其量具有计数的特性。流程性材料通常是有形产品,其量具有连续的特

性。硬件和流程性材料经常被称为货物。

[GB/T19000-2008,定义3.4.2]

3.4  

体系  system

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。

[GB/T 19000-2008,定义3.2.1]

3.5  

管理体系  management system

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。

注:一个组织的管理体系可包括若干个不同的管理体系,如质量管理体系、财务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

体系。

[GB/T 19000-2008,定义3.2.2]

3.6  

知识产权方针 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licy

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和方向。

3.7  

知识产权手册 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ual

规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文件。

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

4.1 总体要求

企业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实施、运行并持续改进,保持其有效性,并形成文件。

4.2 文件要求

4.2.1 总则

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:

a)         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;

b)        知识产权手册;

c)         本标准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

    注:本标准出现的“形成文件的程序”,是指建立该程序,形成文件,并实施和保持。一个文件

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;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可以被包含在多个文件中。      

4.2.2 文件控制

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依据,应确保:

a)         发布前经过审核和批准,修订后再发布前重新审核和批准;

b)        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明确;

c)         按文件类别、秘密级别进行管理;

d)        易于识别、取用和阅读;

e)     对因特定目的需要保留的失效文件予以标记。

4.2.3 知识产权手册

编制知识产权手册并保持其有效性,具体内容包括:

a)         知识产权机构设置、职责和权限的相关文件;

b)       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或对程序文件的引用;

c)        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相互关系的表述。

4.2.4 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

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,规定记录的标识、贮存、保护、检索、保存和处置所需的控制。对外来文件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记录文件应予以控制并确保:

a)         对行政决定、司法判决、律师函件等外来文件进行有效管理,确保其来源与取得时间可识别;

b)        建立、保持和维护记录文件,以证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要求,并有效运行;

c)         外来文件与记录文件完整,明确保管方式和保管期限。

5 管理职责

5.1 管理承诺

最高管理者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应通过以下活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:

a)       制定知识产权方针;

b)     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;

c)       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和权限,确保有效沟通;

d)      确保资源的配备;

e)       组织管理评审。

5.2 知识产权方针

最高管理者应批准、发布企业知识产权方针,并确保方针:

a)         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要求;

b)        与企业的经营发展相适应;

c)         在企业内部得到有效运行;

d)       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;

e)         形成文件,付诸实施,并予以保持;

f)         得到全体员工的理解。

5.3 策划

5.3.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策划

最高管理者应确保:

a)        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,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策划,满足知识产权方针的要求;

b)        知识产权获取、维护、运用和保护活动得到有效运行和控制;

c)        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得到持续改进。

5.3.2 知识产权目标

最高管理者应针对企业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,建立并保持知识产权目标,并确保:

a)         形成文件并且可考核;

b)        与知识产权方针保持一致,内容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。

5.3.3 法律和其他要求

最高管理者应批准建立、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,以便:

a)        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和其他要求,并建立获取渠道

b)        及时更新有关法律和其他要求的信息,并传达给员工。

5.4 职责、权限和沟通

5.4.1 管理者代表

最高管理者应在企业最高管理层中指定专人作为管理者代表,授权其承担以下职责:

a)         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、实施和保持;

b)       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和改进需求;

c)         确保全体员工对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的理解;

d)        落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和改进需要的各项资源;

e)         确保知识产权外部沟通的有效性。

5.4.2 机构

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,或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代为管理,承担以下职责:

a)         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;

b)        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体系;

c)         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管理机构;

d)        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其他管理机构负责落实与本机构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。

5.4.3 内部沟通

建立沟通渠道,确保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。

5.5 管理评审

5.5.1 评审要求

最高管理者应定期评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。<